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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保护区内9宗采矿权完成退出任务通过现场复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9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按照鲁政办字〔2019〕198号和鲁环督改办〔2019〕7号要求,在县级初验和市级验收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于5月9日和5月19日,分别对烟台市(6宗)和济宁市(3宗)位于自然保护区内已完成退出任务的采矿权进行了现场复核。

  经现场复核,烟台金瑞矿业公司山后曹家矿区、龙口市华宏黄金公司大庄子矿区、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盘马金矿马家瑶金矿区、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盘马金矿东庵金矿区、栖霞市金谷矿业有限公司、烟台弘裕矿泉水有限公司、济宁矿业有限公司安居煤矿、微山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公司9宗采矿权已完成退出任务,通过现场复核,现予以备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日- 6月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电话:0531-88929042。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gs/zhgs/202006/t20200601_3117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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