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土地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应用>正文

关于永宁县闽宁镇和同心县小洪沟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8-19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4月9日至22日,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列入2020年度计划的永宁县闽宁镇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同心县小洪沟水源地周边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第二轮评审,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各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也作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完善,修改后的设计方案符合要求,可作为下一步工程实施的依据。现批复如下:

  一、承担2020年度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乡镇代管项目。

  二、严格执行矿山生态修复的相关标准和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招标、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以上项目各个阶段建设情况严格实行月报制,切实做到进度清晰、有序推进。

  三、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须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报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备案存档。

  

  附件:1.2020年度同心县小洪沟水源地周边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报告评审表

  2.2020年度永宁县闽宁镇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报告评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关于永宁县闽宁镇和同心县小洪沟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设计的批复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gtkjgl/stxf/202005/t20200529_2106159.html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