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0-08-26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州牛头湾码头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国海证2014B35018203300号、国海证2014B350182033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福州牛头湾码头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xxgk/gsgg/zhgg/202008/t20200820_53673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