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矿业权抵押备案网上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6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一、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我厅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变更登记。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三、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相关抵押事宜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该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请抵押双方共同向我厅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申请资料,解除抵押备案。
附件:矿业权抵押备案信息表(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二矿采矿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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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kczygl/202008/t20200820_2204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