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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S323乐馆线改建工程占用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01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鲁自然资函〔2020〕1162号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S323乐馆线平原夏津界至夏津德商路口段改建工程申请穿越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的请示》(德自然资呈〔20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S323乐馆线平原夏津界至夏津德商路口段改建工程占用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该工程以桥梁形式占用山东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恢复重建区,桥梁总长度为53.5米,宽度为25米。公园内桥体投影面积1940平方米,设桥墩8个。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008/t20200828_3376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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