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青海隆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行委绿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1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青海隆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行委绿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2020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