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1年3月1日,我部受理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103/t20210302_2615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