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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丽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经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冯丽媛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技术研究科副科长;

  马闹闹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马国庆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国土调查科副科长;

  王宇文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管理科副科长;

  穆增光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施永胜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数据应用科副科长;

  刘雪莉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成果档案科副科长;

  陈瑞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遥感影像管理科副科长;

  高静伟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宋晓楠任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土地征收二科副科长。

  免去池淑文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冯丽媛、马闹闹、马国庆、王宇文、穆增光、刘雪莉、陈瑞、宋晓楠等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10月30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zczhgl/rsxx/202011/t20201113_2336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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