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博江炭山煤业有限公司 炭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整治修复中心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邮箱。公示期间无异议,则《方案》自动生效。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慧 0951-5962157
附件:宁夏博江炭山煤业有限公司炭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及专家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宁夏博江炭山煤业有限公司炭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kczygl/202101/t20210129_2586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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