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章丘区绣江河治理工程占用济南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02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你局《关于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章丘区绣江河治理工程占用济南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事宜的请示》(济园林呈〔202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章丘区绣江河治理工程占用济南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该工程涉及济南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恢复重建区,占用湿地公园面积3.73公顷。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挖、新建堤防、护岸修复、防汛道路等。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106/t20210602_3619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