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苏自然资函〔2022〕734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海县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核批准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请示》及《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调整方案》。你市要指导东海县依据《调整方案》,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并做好与“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后续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的部分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不作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2af3f700182b131417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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