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土地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协议>正文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宿迁市宿豫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苏自然资函〔2022〕128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宿迁市

  宿豫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2022年度宿迁市宿豫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请示》(宿豫政发〔2022〕1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支部分空间规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宿迁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试点相关小城市规划用地指标的函》(苏自然资函〔2022〕1146号)要求,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宿迁市宿豫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了118.5333公顷预支空间规模指标,通过增存并举,优化了空间布局。新增的允许建设区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规定要求,原则同意《方案》。

  你区要严格贯彻落实《方案》,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大存量挖潜盘活力度,统筹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经批准后的《方案》,应全部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豫分局。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338de24018339eed3bb000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