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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力提效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建房通〔2024〕94号),按照同城同政策的原则,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现就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二、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即非多子女家庭120万元、多子女家庭144万元。

  三、持有有效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附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一、问:2024年11月30日(含)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享受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吗?

  答:凡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的贷款,均可享受此次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二、问: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还区分单缴存人和双缴存人家庭、首套房和二套房吗?

  答:不再区分。无论是单缴存人、双缴存人家庭,还是购买首套房、二套房,此次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均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再提高20万元至120万元;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提高至非多子女家庭120万元、多子女家庭144万元。

  三、问:多子女家庭如何界定?

  答:本通知所称的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412/t20241205_86304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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