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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 年海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产能调控临时贷款贴息(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根据《海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产能调控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琼农字〔2023〕330号)、《海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琼农字〔2024〕15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第二批临时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贴息时间

  省生猪出栏价格及猪粮比价监测信息(省发展改革委)显示,2024年6月份我省生猪平均出栏价格18.05元/公斤,猪粮比价为6.91:1,未达到生猪养殖盈亏平衡点(猪粮比价7∶1);6月27日出栏价格18.55元/公斤,猪粮比价为7.11∶1,已超过生猪养殖盈亏平衡点。根据《海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产能调控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等要求测算,本次实施时间范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按照企业申请、市县受理与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本次申报审核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海易兑平台”)上操作。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并在11月10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未尽事项参照《海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产能调控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琼农字〔2023〕330号)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一)由于生猪价格上涨,本次一次性临时救助贷款贴息项目正式停止,不再延续申报。后续视实际情况,根据《海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再适时启动。

  (二)请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发动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积极申报。

  (三)申报单位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虚增多领和重复申报。

  联系人:任爽,联系电话:65367883。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412/t20241217_3787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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