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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西中岛化工及新能源仓储物流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我厅受理了西中岛化工及新能源仓储物流园项目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以上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12月2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lnshyc@163.com。

    西中岛化工及新能源仓储物流园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信息

    1.用海申请人: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2.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3.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zfgkzdgz/-tdgy--zfhy--spjg--zcps--jytabljggk/202412121646332611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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